9月27日下午,茂名市总工会召开主席工作会议和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三届五次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茂名市总工会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
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聚焦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这一主题,总结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以来工作,总结新时代广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对我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部署,明确我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的努力方向和行动路径,必将进一步凝聚全省上下的改革共识,振奋积极投身改革的精气神。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意见》,目标定位清晰务实,任务部署具体明了,明确了我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和“施工图”。
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视察茂名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和“1310”具体部署,总结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以来工作和新时代茂名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研究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动茂名在市域发展、县域振兴中走在粤东粤西粤北前列。
会议要求
全市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十三届五次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广东、茂名在全国、全省改革发展大局中的责任使命,找准工会融入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在茂名形成生动实践结出丰硕成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奋力推动茂名在市域发展、县域振兴中走在粤东粤西粤北前列,奋力开创茂名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黄奕奕在会议上提出如下贯彻落实要求:
一、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党建引领,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广大职工,引导广大职工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茂名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擦亮工会特色品牌,以“中国梦·劳动美”“劳模工匠宣讲团”等平台和载体,用好用活职工思想教育基地、职工书屋、工人文化宫等阵地,同时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职工喜闻乐见的宣传宣讲活动,引领全市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二、着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扎实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团结广大职工群众建功立业,深入开展劳动竞赛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创新工匠人才培养机制,组织动员全市广大职工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助力实施“百千万”工程、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重点任务中,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继续创建健全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和工匠学院。
三、突出重点主动担当作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劳动领域政治安全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履行维护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对劳资纠纷多发行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行业领域的风险隐患摸排,切实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构建“普惠性+特殊性”标准化权益维护体系,保障职工工资报酬、劳动安全、社会保障、福利待遇等基本权益。做实做优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二次医保等工会传统品牌服务项目,关注女职工特殊权益开展健康体检、爱心托管、公益讲座等服务活动。依托工会“家门口”就业第一站(零工驿站),加强失业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和就业培训,巩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
四、大力实施强基工程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持续深化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实施强基工程,落实非公企业工会建设三年行动、小三级工会建设三年行动,要按照省总工作部署安排大力推动“粤工惠”平台建设,分类指导各类企事业单位健全职代会制度,健全工会资产管理制度,优化资产配置与使用,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确保工会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和有效利用。要结合茂名工会实际,围绕省总工会和市委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推动茂名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图/文:杨毅 林露峰